和弄虚作假做斗争 对党和人民负责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落实中央纪委7月11日会议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主持会议,他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关键在于局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好监督责任。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再下工夫、下狠工夫,确保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加强人财物管理。要始终把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认真梳理人财物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整改问题,严明各项纪律要求;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调查队系统的人财物管理,研究有效管理调查队尤其是县级调查队的制度办法,打牢基层基础。 要严肃查处案件。要进一步梳理案件线索,对线索清楚、不收手不收敛、特别是问题和情节严重的要下狠手,严肃处理;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依照党纪国法作出处理,绝不手软。 要千方百计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和统计弄虚作假做坚决斗争。这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每个党组成员都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把责任承担起来,狠抓分管部门数据质量,对党和人民负责。统计部门从现在起要积极主动迎接未来对统计部门的巡视工作,主动梳理问题,主动进行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监督、开展整改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9/04/28 10:48:03
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
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中央的这一决定,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彰显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定决心。 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周永康的立案审查,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果私欲膨胀、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迟早都会摔跟头,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建设坚强有力的党,务必从严。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都不能松懈。新形势下,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尽管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考验和危险尖锐地摆在面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全党同志务必警醒起来,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我们党90多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纯洁性先进性的根本要求。面对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全党同志都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纪守法;要严肃纪律、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
2019/04/28 10:46:18
严打严防地铁公交严重暴力犯罪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针对少数地方近期接连发生公交车纵火案件,公安部7月16日下午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紧急视频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地铁公交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把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加强地铁公交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安保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广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严打严防地铁公交严重暴力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在地铁公交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和携带爆炸等危险物品准备实施犯罪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以地铁、公交等为目标,实施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迅速形成严打严防严控态势。要全面提升防控等级,坚持重点防控、整体防控,科学调整警务部署,强化武装巡逻,逐车逐站派出着装或便衣警察执勤,重点车站推行民警定点安检盘查、特警武装巡控、武警把口巡逻、民警携犬进站的“四位一体”防控模式,形成强大震慑。要进一步强化重点物品、重点人员管控,严密各类危爆物品购销渠道治安管理,严格督促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收寄验视、可疑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坚决把危险物品和危险人物堵截在车外站外。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协调特警、消防、武警等力量,相对固定应急处突力量编成,坚持屯警一线、动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地铁公交运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安检措施、落实安防责任。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在每列地铁列车、每辆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配备必要的防护、防暴设施和器材,推广安装安防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提高识别违禁物品、发现报告可疑情况、组织应急逃生等基本技能。要认真落实严格的安检制度,强化违禁物品查控措施,进站上车物品必须安检,城市地面公交要加强临检抽检。要深入开展地铁公交安保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安防制度不健全、设施不齐全、措施不落实、保卫力量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车辆,要责令停运停用;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公安部强调,各地要把地铁公交安保工作作为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地铁公交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运营单位安防主体责任。要积极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发挥红袖标作用,协助民警执勤,维护站车秩序,鼓励群众及时发现举报可疑线索,大力表彰群众见义勇为行为,对提供重大线索和有效制止犯罪的给予重奖。
2019/04/28 10:44:25
人民日报:改革呼唤“上下对称”的自觉
经络畅通,才能令改革之势如臂使指,促进权力配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力除政策藩篱,确保“上下对称”。今年7月,国务院成立8个督察组,分赴27个中央部委及16个地方省市,对中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参与者称,“部委组每天只能搬两张凳子在会议室打个盹,地方组则经常开会到凌晨”,这让很多人连称“没想到”。 其实,应该能想到。长期以来,中央大刀阔斧、基层按兵不动的状况不在少数,以至于“政令不出中南海”成了一种饱受诟病的现象。比如,中央力推公务用车改革,一些人却心里打鼓,第一反应是“左顾右盼”:不着急,先看看身边的兄弟单位怎么改。更有人找的借口近乎“撒娇”:“没车用怎么开展工作”“车补低就不出差了”,甚至称“别人开车我打车,面子上过不去”。遇事先考虑“左右对齐”,而不是“上下对称”,是改革过程中亟待破除的一种消极心态,阻碍着顶层设计在基层的落地。 “上下对称”不仅仅是落实政策的态度问题,更是中国改革的方法论、路线图。人们常用线与针来比喻上与下,这一比喻的关键在于,没有针的牵引,线无法自己织成锦绣。改革也是如此,顶层设计如果不能体现为基层的细密针脚,难免变形走样,图纸上是西服,缝出来成背心;播下的是希望,收获的却是失望。 十八大以来,中央审时度势,制定了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顶层设计,从行政审批制度到财税预算体制,从司法领域到国资国企,改革多点开花,呈缤纷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怀揣“等等看”“走着瞧”的敷衍心态,无疑是在中央政策和群众期待之间“设卡收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贯彻落实上,要防止徒陈空文、等待观望、急功近利”;李克强总理也曾表示,“国务院决不发空头文件”。在中央的改革决心、社会的改革热望之下,试图圈起特权的“自留地”,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推进改革“上下对称”的过程,也是一个疏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经络”、促进治理现代化的过程。经络畅通,才能令改革之势如臂使指,促进权力配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些地方之所以不愿“向上对齐”,说穿了还是因为不想放弃权力以及背后的利益。中央讲简政放权,为什么有些地方总舍不得真正放权、找出各种理由推三阻四?上面讲预算公开,为何下面仍或是一笔带过,或是遮遮掩掩?打掉这一部分阻力,需要借助公开、透明的程序,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帮助基层政府和部门排排队、看看齐。中国的改革,说到底是为了释放社会活力、创造社会财富,让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推动力。 对于基层而言,确保“上下对称”也不是依样画葫芦,而是意味着在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上下结合。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打破被很多人认为“千难万难”的城乡壁垒,不少基层干部觉得“跟不上趟”。在落实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多个部门的改革过程中,东部和西部的情况不同,大城和小镇的特点各异,而各个政府部门承担的任务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不能对原有的福利进行补偿,农民不想进城;有些则是无形门槛依然很高,农民想进城却不得其门而入。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况,“上下对称”就绝不能刻舟求剑,而应该对改革意图做到心领神会、上下贯通。 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起势。“上下对称”下好一盘大棋,不仅是布局部署,更是贯彻落实;不仅体现中国的制度优势,更是中央的政治要求。
2019/04/28 10:43:19
检察机关反腐开启新模式:案情不再遮遮掩掩
※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 ※ 开通微博发布要案信息 ※ 披露案情不再遮遮掩掩 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反腐工作“只做不说”,偶尔公布也使用“某某”代称,不披露真名……对这些老惯例,全国检察机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反腐工作呈现出新变化:严查行贿犯罪,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重视“苍蝇”,敢打“老虎”。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今年1—6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81件25240人,同比分别上升9.6%和5.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794件8232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5%和2.3%。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中,出现了严查行贿犯罪、打破“只做不说”惯例等新变化。行贿犯罪成查办重点,克服“只重受贿”办案倾向“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这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贿赂案件时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行贿犯罪5676人,但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397人,同比上升37.6%。江苏、河南、陕西等地相继开展了重点查办行贿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行贿犯罪案件。 贿赂犯罪是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来自最高检反贪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贿赂犯罪案件已占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件数的56.3%,表明贿赂犯罪仍然易发多发。行贿是贿赂犯罪的重要诱因,只打击受贿而放过行贿的做法并不全面。2013年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规定: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克服“重受贿轻行贿”的办案倾向,4月24日,最高检反贪总局专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重点查办行贿犯罪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还明确了打击重点:行贿次数多、行贿人数多的案件;行贿数额大、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的案件;行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等。反腐提速,上半年查办地厅级以上干部渎职同比上升266.7% 今年以来,我国反腐明显提速,纪检监察和检察两支反腐败主力军频频发布案件查处通报,大批贪腐官员落马。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1676人(含厅局级182人),同比上升32.3%,其中包括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级干部案件,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厅局级干部案件。 而来自反渎职侵权部门的统计数据更为惊人: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303人,同比上升21.2%;其中地厅级干部33人,同比上升266.7%,包括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两起省部级干部案件,以及中央交办的一批厅局级干部要案。 在打“老虎”的同时,检察机关也不忘拍“苍蝇”。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是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年,检察机关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80件15257人,涉案总金额22.9亿余元。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463件6190人,同比分别上升4.1%和3.1%,“三农”、执法司法、生态环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成为查处重点,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打破“只做不说”惯例,推动大要案信息公开制度化 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有“只做不说”的惯例,偶尔公布,也使用“某某”的代称而不出现真名。但是这一惯例,在今年3月份最高检官方微博正式上线后被打破。 据统计,最高检官微开通以来,共发布了16件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大要案信息,以及13件由地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信息。这些通报将贪腐案件所涉罪名、办案流程、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公之于众,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加强了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工作。江苏省检察院从5月起至今,先后在官网、微博、微信上公布近60起官员涉腐信息;四川成都市检察院建立了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情况定期发布制度;海南省检察院则在“举报宣传周”期间公布了一批近期查处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为了规范重大案件信息发布,最高检7月份出台了《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对应当发布信息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范围进行了界定,将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均纳入信息发布范围。同时明确,发布内容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如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提出抗诉等。
2019/04/28 10:39:06
最高法:毒品犯罪案凡符合死刑条件者坚决依法核准
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今天是第27个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法院表示,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等依法予以严惩。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近年持续增长 据统计,从2007年-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以及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一直在持续增长,案件数从2007年的3.8万件增加到2013年的9.5万件,年均增长16.3%,犯罪分子人数从2007年的4.3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9.9万人,年均增长14.8%。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比例从2007年-2013年这几年也有变化,2007年毒品犯罪占全部刑事犯罪的比例是5.34%,到2013年这个数据已经上升到9.98%。各级法院从严惩治毒品犯罪 2007-2013年毒品犯罪案件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的重刑率总体为27.28%,始终高于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并且在毒情相对比较严峻的地区,比如西南地区,在东北部分省份,重刑率还要高。特别是云南的重刑率这几年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云南省对毒品犯罪的重刑率达到83%,2013年仍然达到78%。走私、制造毒品犯罪呈加剧态势 从毒品犯罪来源来看,毒品一部分从境外的毒源地入境,另外一部分是国内制造,无论是走私还是制造毒品,从案件数量上看都在逐渐地加剧。零包贩毒的毒品犯罪呈现逐渐增长态势 受这几年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的影响,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案件数量增长比较迅速。据统计,零包贩毒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量的70%左右。零包贩毒虽然是毒品犯罪下游的、末端的环节,但是直接导致毒品进入消费领域,所以零包贩毒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死刑条件坚决依法核准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2014年1-5月,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长30.19%;审结37186件,同比增长31.1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长27.3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168人,同比增长23.21%。 孙军工强调指出,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同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审判工作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联合国将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确定为“希望的信息:药物使用障碍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1987年6月,联合国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吸毒和贩毒不仅威胁健康,还威胁着全球稳定和世界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资料显示,毒品每年造成约20万人死亡,其中多数是年轻的使用者。
2019/04/28 10:38:21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1日下午公布了自2013年至今查处的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李军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新闻敲诈案件的查处力度,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人员新闻记者证。同时将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及时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违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八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一、《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违法从事经营活动。 2010年7月以来,中国特产报社记者刘会丽、郭焕璋、杨飞多次到宁夏永宁县、灵武市等地采访,以当地涉嫌存在的违规问题相要挟,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22万元的宣传费。自2010年5月以来,该报记者王铭泽在陕西省咸阳市等地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2013年4月,总局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报社进行停业整顿。但中国特产报社在停业整顿期间仍未吸取教训,未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整改,未严格管理新闻记者采访活动,致使新闻敲诈问题再次发生。该社记者王铭泽再次赴陕西省咸阳市等地利用新闻采访牟取非法利益,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实,中国特产报社内部管理极其混乱,社领导班子主要由退休或者内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均来自同一家庭,未能履行对新闻采编活动和新闻记者的管理职责,对部分采编人员不发工资让其自谋生计,还要求这些人每人每年上缴20余万元费用,其中仅王铭泽一人就上缴50余万元。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吊销《中国特产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吊销涉案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注销该报社其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二、《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2010年10月以来,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担任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获得非法利益24.6万元,违法从事发行活动收取发行费33.36万元,利用新闻采访活动为该报社协调专题广告费、赞助费共100万元。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明,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以曝光负面消息为名向基层勒索财物、介入企业经济纠纷、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牟取非法利益。针对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从业人员存在的违法问题,2013年12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的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及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总局已对该报主管单位进行训诫谈话,要求追究报社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切实把管导向、管干部、管资产的职责落到实处。三、《西部时报》及其记者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利益。 2013年1月以来,《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伙同他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的职务便利,以曝光山西省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其中,马玉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田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明,西部时报社未能严格管理驻地记者站和新闻采编人员,致使两省记者站站长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多名记者提交虚假材料骗领新闻记者证。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总局将视停业整顿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四、《企业党建参考报》及其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 企业党建参考报社长期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摊派经营任务,导致部分记者站和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2012年9月,《企业党建参考报》黑龙江记者站站长李润泽擅自在伊春市设立新闻工作站,擅自任命工作站站长,违规收取管理费,私自制作并发放新闻采访证件。2013年6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经查实后对李润泽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并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调整报社领导班子。五、《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经查,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金侃群在担任浙江《今日早报》经济中心副主任、证券版责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公司支付的费用共计332万余元。2013年12月19日,金侃群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冻结、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金侃群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六、《都市快报》记者朱卫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2019/04/28 10:33:35
解码党代会:十九大为何这么重要?
十九大全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间:10月18日地点:北京大会将系统总结过去5年工作,回顾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制定适应时代要求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大会还将选举新一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九大有2200多名党代表,他们从全国8900多万名党员和450万个党组织中脱颖而出,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当选代表中,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占比超过30%。现行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有六项职权: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现行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党的中央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全会”,简称为“X届X中全会”。文章摘自新华社
2019/04/28 10:32:35
关于“党性教育”的这些概念要了解
转载自“上海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是共产党人的“心学”。而您对“党性教育”知道多少呢?小编今日转载一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党性教育”概念解读1941年1月,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加强“全党特别是军队中干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与党性学习”。此后,“党性教育”这一概念经常出现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之中。《中国教育百科全书》认为,“党性教育”指的是“用无产阶级的优良特性、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作风对每个党员进行本质的改造”。 十九大代表、莲花公寓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梁慧丽参加书记工作室论坛从内容上看,“党性教育”是指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历史传统、优良作风等方面的教育,还包括道德品行、法治思维等方面的教育。从形式上看,“党性教育”主要是指与上述内容相关的集中辅导授课,还包括有组织的集中教育,也包括日常的党员个人教育。“党性教育”与“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的关系 十九大代表、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敏为企业注册服务中“党性修养”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和自身建设实践中,将“党性”这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核心概念同中华传统政治文化的“修养”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一个全新概念。党性修养是指党员个体通过自觉自愿的努力,积极主动地把政党的内在本质规定性内化为党员个体的价值追求和内在品质,并在思想和行动上体现出来的过程。党性修养必须通过党性教育并为党员个体所接受才能实现真正转化,而党性教育则必须通过党员个体的党性修养变化程度才能检验其效果如何。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是相辅相成的,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可以说,党性教育是外在的,党性修养是内在的;也可以说,党性教育是有组织的集体修炼,党性修养是党员个体的自我教育。 十九大代表、虹桥机场安检员吴娜工作中 十九大代表、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桥吊司机张彦工作中“党性锻炼”通常是指党员在工作、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尤其是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以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党性锻炼与党性教育既是统一的,又是有所区别的。所谓统一,是指二者不能各自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它们统一于增强党性修养这个根本目的和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之中。所谓区别,相对于“党性锻炼”侧重于实践提高而言,狭义上的“党性教育”侧重于理论提升,故二者之间是并列关系;同时,就广义上的“党性教育”而言,二者则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党性锻炼是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够让党性教育的思想认知更好地转换到具体行动上,并加深认知程度。
2019/04/28 10:31:13
以制度对冲转型期道德阵痛
重构社会道德标准,重塑道德约束力量,要以政府法治和干部作风建设为引领,把权力关进制度和道德的双重牢笼 当前,社会上多个领域存在失德失信现象,引发了各个层面的公开讨论和普遍焦虑。有些属于公德的沦丧,比如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问题,以及范跑跑、小悦悦等事件;有些源于公权力的失范,比如时有发生的“萝卜招聘”、暴力拆迁等。除了公民素质修养、经济发展程度、社会风气熏陶等因素外,还有一个易被忽视的原因: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历史背景。 从上世纪的改革开放开始,我国进入了革故鼎新的社会转型时期。原有道德约束体系逐步消解,新的体系还在建构形成之中,社会公众承受着因二者的冲突撕扯而带来的种种不安,容易产生焦虑、功利、浮躁、极端的社会心态,导致不同程度的权力失控、规范失灵、道德失范、社会失序问题。 其实,不论哪个历史时期,也不论哪个国家地区,每逢重大社会转型时期,都难以避免这种道德阵痛。它不是某一时期特有的社会现象,而是贯穿于人类社会改革发展史上的普遍现象。 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的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也曾感慨礼崩乐坏、世风日下,痛斥“三代之政”不存。在晚清王朝的近代转型过程中,李鸿章预见到“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人心、制度和道德的冲击与破坏无法想象。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香港地区在从转口贸易港向商业大都市的转型中,经济高速发展伴生着严重贪腐,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行贿受贿等现象比比皆是。局势之严峻,最终促成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大转折时期,也产生了诸多严重的社会道德问题,引发了大规模工人运动和所谓“进步主义”运动,才有了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出台与完善。 可见,转型期的道德冲突,蕴含着重建契机。更何况,尽管有经济转轨对传统价值的冲击、社会转型对道德评价的调整,但一些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始终存乎人心。虽然有“小悦悦事件”的悲愤,也有“最美妈妈”的感动;虽然有令人不齿的“毒奶粉”制造者,但也涌现了“油条哥”等社会良知守护者……事实上,道德的天空中,依然群星闪耀。因此,对当前的道德危机,要客观理性看待。不刻意夸大其危害程度,不无端怪罪于社会制度,更不要对社会改革的前景丧失信心。 消除转型时期道德阵痛,则要坚持道德建设的制度取向。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重构社会道德标准,重塑道德约束力量,要以政府法治和干部作风建设为引领,把权力关进制度和道德的双重牢笼。要面向全社会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 文化是制度之母,要注重发挥文化在制度建设中的指引和滋养作用,在多元多变格局中确立主流道德标准和核心价值体系。最关键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2019/04/28 10:29:47
理诚所全体律师观看十九大开幕式
上海理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观看十九大开幕式体会 今天上午九点,理诚所的全体律师集体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式,即使没有在现场感受那种气氛,屏幕前的我们也是激动不已! 中国,作为世界举足轻重的大国、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每次召开都注定全党期待、全国关注、全球瞩目。 作为律师,我们观看后最深刻的感受,莫过于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所强调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我们现在以及将来一直在做的事情,在屏幕前再次感受自己的人生价值正在不断升华!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我们身为律师,也会为祖国的法制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深感自豪与荣幸!
2019/04/28 10:28:22
习近平的“民生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阐明自己的“民生观”,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幸福中国的目标上来。 习总书记的“民生观”宏观层面具有原则性、实惠性、持久性,具体层面涵盖住房、就业、养老等关乎老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我国从2000年开始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突破2亿,占总人口比例近15%。马常艳制图“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2013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北京市供热企业和敬老院考察民生工作时表示解读: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民生问题是中国改革最大的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政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和政府做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不断改善民生,是实现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梦”的题中之意和最终理想。梦想成真,民生改善是最好诠释。共筑中国梦,需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更需要民生的持续改善,这是复兴之本、梦想之基。几十年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始终是党和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从生活质量到生态环境,各级政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拓展着民生工作的内涵与外延。这种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大民生”观,让亿万人民逐步共享发展成果。“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
2019/04/28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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